答案
我说,愿真主保佑:关于剃胡须的问题是一个有争议的法学问题,胡须的事宜是宽泛的,并不是我们需要全力关注的穆斯林问题。呼吁效仿先知(愿主赐他平安)的外貌是值得提倡的;以实现人类的完美,而我们与胡须相关的处理应是鼓励穆斯林和使他们喜爱胡须,效仿先知(愿主赐他平安),而不是否认不正之事;因为这在不同的看法中。
在《扎尔卡法特瓦》中第272页说:"谁告诉你,伊斯兰的条件是放胡须和在街上穿长袍,实际上没有胡须与男性的伊斯兰教义相悖,但这并不是一个人成为穆斯林的条件。如今大多数穆斯林都剃掉了胡须,而放胡须并不是穆斯林所特有的,许多外国人,无论年轻人还是老年人,都在大量地这样做,甚至这已成为"现代青年时尚!!",最轻微的事情是与伊斯兰行为相悖的就是剃胡须……"
我们接下来展示一些与剃胡须和修剪胡须相关的内容:
1. 在哈乃斐派的推理原则中,不能得出胡须的义务,而是将其置于推荐和喜爱的范围内。萨拉赫西在《广泛法》中第4卷第74页说:"推荐是修剪胡须和放胡须。"
2. 在哈乃斐派中,胡须被视为附加的推荐,因此根据这一原则,它的地位是推荐的;因为它属于习惯而非宗教行为。阿卜杜勒·阿齐兹·阿尔-甘马里在《给有理解的人提供的知识》中第26-27页说:"认为胡须是义务并且剃胡须是被禁止的法学家,仅仅是因为他们所习惯的习俗,他们在其中成长,并在社会生活中习惯了这种做法,就像在摩洛哥在剃胡须普及之前的情况一样,我们认为剃胡须是最大的丑恶和严重的罪过;因为这与我们有胡须的社会状态相悖,证明这一点的是法学家们并没有说禁止所有被禁止的事情是因为模仿。"
3. 本性在哈乃斐派的普遍表述中是指习俗,因此提到胡须是本性的圣训表明:它是推荐而非义务。
阿布·胡赖拉(愿主喜悦他)说:"伊斯兰的本性包括:在星期五洗澡、修剪指甲、修剪胡须和放胡须,因为摩尼教徒放胡须而修剪胡须,所以要与他们相反,修剪胡须,放胡须。" 见《伊本·哈班的圣训集》第3卷第24页。
4. 在哈乃斐派中,除非剃胡须或修剪胡须的人有意模仿或将其作为非穆斯林的标志,或者剃胡须或修剪胡须的行为在穆斯林社会中并不普遍,否则胡须并不被视为可鄙的模仿;但如果剃胡须或修剪胡须是出于轻视或嘲笑伊斯兰的圣训,则可能会被视为不信。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标准并不适用于胡须,因此剃胡须或修剪胡须并不属于可鄙的模仿。
据阿布·哈尼法从哈马德传述,易卜拉欣说:"只要不模仿异教徒,男人可以修剪胡须。" 见《法学文献》第1卷第234页。
据伊本·乌马尔(愿主喜悦他)说:"要与异教徒相反,修剪胡须,放胡须。" 见《穆斯林圣训集》第1卷第222页;阿布·胡赖拉(愿主喜悦他)说:"修剪胡须,放胡须,与摩尼教徒相反。" 见《穆斯林圣训集》第1卷第222页。伊本·哈马姆在《伟大的开端》中第2卷第348页说:"这句话是解释的依据:即"与异教徒相反"或"与摩尼教徒相反"。卡萨尼在《工艺的美德》中第2卷第141页说:"因为这与基督徒的模仿相似,因此被厌恶。"
5. 体面是社会中被赞扬的习俗,如果剃胡须或修剪胡须在社会习俗中被视为可鄙且破坏体面,那么剃胡须或修剪胡须就是被厌恶的;如果剃胡须和修剪胡须在社会中是普遍的,并且不被视为缺陷,那么剃胡须或修剪胡须就不被视为可鄙的,也不被视为破坏体面。现在在穆斯林社会中,剃胡须或修剪胡须并不被视为破坏体面,因此根据这一原则,剃胡须或修剪胡须并不被视为可鄙的,这并不妨碍我们鼓励遵循先知(愿主赐他平安)的圣训。
阿尔·伊马迪在《伊马迪法学的修订》中第1卷第429页说:"如果剃胡须会破坏体面,则不接受证词;否则则可以接受。" 伊本·阿巴丁对此进行了说明,他在《伊马迪法学的修订》中第1卷第429页说:"因此,如果他是习惯剃胡须的人,并且在他们之间不认为这是卑劣的,不会破坏他的体面,那么他的证词可以被接受……"
6. 模仿女性是一个习俗问题,决定这一行为和外表是男性还是女性的是习俗,因此在习俗中被视为模仿女性的任何行为都是可鄙和被厌恶的,而在穆斯林社会中,剃胡须并不被视为模仿女性,也没有人认为这样做是想要模仿女性。因此,剃胡须不被视为模仿女性,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并不被厌恶。
据伊本·阿巴斯(愿主喜悦他)说:"先知(愿主赐他平安)诅咒那些模仿女性的男性和那些模仿男性的女性,并说:把他们赶出你们的房子。" 见《布哈里圣训集》第7卷第159页。阿伊尼在《古兰经的精华》中第24卷第14页说:"模仿男性的女性是那些在男性气质上过于刻意的女性,而实际上是与模仿女性的男性相对的;因为他们是模仿女性的人。" 见《照顾的原则》第22卷第42页。
7. 一般的困境被视为必要的个体,尽管它与必要的个体不同,但它包括社会中流行和普遍的所有事物,即使没有必要。如果我们发现有一个原则或一个被认为是合格的法学家的观点来解除人们的罪责,我们就会实现一般困境的概念。在胡须的问题上,我们发现沙非派说:胡须是推荐的,而马立克派有一个强有力的观点认为允许修剪,只要不是变相的,哈乃斐派的许多书籍表明胡须是推荐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需要关注哈乃斐派中一些模糊的禁止性表述并依此原则行事。
在《纳弗拉维的解释》中第2卷第307页说:"如果是男人剃胡须是被禁止的,而如果是修剪胡须,如果没有长得太长也是如此;如果长得很多,他的规则是:马立克说:如果长得太长,可以修剪,因为它超出了大多数人的正常范围,修剪多余的部分;因为留下来会使外观变得丑陋,修剪的规则是推荐的,因此在这里没有问题,取决于更好的情况,且没有限制于修剪的数量,应该限于使外观美观的部分。"
沙非派的哈伊尔·拉姆利在他的法学著作中第4卷第69页说:"剃掉男人的胡须和拔掉胡须是被厌恶的,而不是被禁止的,哈利米的说法:"没有人可以剃掉自己的胡须或眉毛"是弱的。" 真主最知晓。